评分标准
1.评分标准制定原则
裁判组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科学、规范”的原则,各负其责,按照制订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分。
2.评分细则
题目类型 |
分值比例 |
评分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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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识图 |
20% |
视图与图样画法识图 房屋建筑施工图识图 建筑结构施工图识图 设备施工图识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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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CAD绘图 |
绘图环境设置 |
8% |
设置绘图环境包括单位类型、精度等 开设图层并设置线型等 设置文字样式和标注样式 设置布局、绘制标题栏和图框 创建图形样板文件 |
绘图技巧 |
12% |
图形样板文件的利用 几何图形的完整程度与正确度 开设视口 按规定比例布局 虚拟打印 正确保存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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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视图 |
8% |
抄绘视图的完整度 补绘视图形的正确性 是否符合三视图绘制规律 正确保存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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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面图 |
8% |
正确选择剖面图的种类 剖面图绘制的正确性 剖面图标注的正确性 正确保存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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轴测图 |
8% |
绘制图形的完整度 轴测图的正确性 是否符合正等轴测图绘制规则 正确保存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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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施工图样抄绘、补绘 |
32% |
抄绘、补绘图形的完成度 各类对象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制图标准的要求,如字体、线型、尺寸标注、文字标注、建筑符号等 按规定比例布局 正确保存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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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打印 |
4% |
布局的基本设置,包含名称的修改、页面设置的修改、图形打印尺寸的设置、打印样式的设置、打印比例的设置 虚拟打印生成文件的保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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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10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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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方法
(一)评分流程(CAD绘图部分)
(二)评分方法
各参赛选手提交的比赛结果,含识图部分和绘图部分,两部分分数相加之和为参赛选手的总成绩。
其中,识图部分均为客观题目,选手的竞赛结果在比赛结束后即可由专业软件计算出。
绘图部分的结果,即绘制图形及其电子文件根据任务书提供的评分标准评分。
具体评分原则如下:
1.完成任务质量评价包括工程图形的规范性、制图要求的符合程度、视图的正确性、图形尺寸的精确性、文件格式等方面。
2.完成任务数量包括完成题目数和各题目完成度等方面。
3.竞赛名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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